2020合肥高新区住公租房的孩子怎么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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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合肥高新区住在公租房的孩子怎么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及所制定的实施办法,统筹安排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或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的房屋),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比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

  ①本市无住房证明;②经登记备案且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租房合同;③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中国籍学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划片入学原则。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社会事业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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