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市明珠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合肥市明珠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区范围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街道)或社会发展局批准。

  2.招生方式:学校按照“线上登记审核,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3.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三

  招生条件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

  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一年级线上登记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时间为7月4日-7月7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8日)。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

  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2-7月23日通过线上登记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进行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28日-7月29日)到合肥市明珠小学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

  居民子女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2日-7月23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28日-7月29日)到合肥市明珠小学部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四)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半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建议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设在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内)和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五)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有关规定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为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四

  报名流程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皖事通”手机APP或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信息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系统登录方式包括电脑端和手机APP端。

  【电脑PC端】

  合肥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hefei.gov.cn/)

  合肥市教育云平台网站

  (http://www.hfjyyun.net.cn/)

  【手机APP端】

  从“皖事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进入。

  1.房户一致

  (1)报名系统显示线上登记,网上审核通过。学校会在系统内通知家长相关事宜。

  (2)报名系统显示线上登记,但网上审核不通过。根据系统的信息提示,需携带材料,父母与孩子一起到校进行线下审核。

  线下审核所带材料:①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②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③父母结婚证;④父母身份证;⑤预防接种证和查验单或其他证明材料(证件收取复印件,证明收取原件)。

  线下审核时间为7月4日-7月7日(补审核时间为7月18日)。

  2.房户不一致和居住证入学

  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根据系统的信息提示,需携带材料,父母与孩子一起到校进行线下审核。

  线下审核所带材料:①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房产或居住证;②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要有社保并打印社保单或现场查验);③父母身份证;④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⑤父母结婚证;⑥预防接种证和查验单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线下审核时间为7月22-7月23日(补审核时间为7月28日-7月29日)。

  3.直接线下登记、审核

  (1)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来合肥市明珠小学线下审核材料。

  (2)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直接去合肥市明珠小学登记、审核材料,与随迁子女的登记时间一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合肥市明珠小学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明珠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班子、部门负责人、一年级部分教师担任。

  组长职责:全面主持学校的招生工作。

  副组长职责:在组长带领下,做好招生中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成员职责:接受家长的咨询,并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招生材料的审核和登记工作。

  六招生电话与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

  0551- 63675176-808

  招生监督电话

  0551- 63675176-806

  地址:合肥市明珠小学(佛掌路与明珠之路交口向西50米)

  本方案解释权为合肥市明珠小学,其它未尽事宜按经开区招生文件精神执行。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报名现场咨询。

  疫情期间,所有人员进校需遵守合肥市明珠小学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听从引导员指挥,不得聚集和滞留。凭安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入校,配合工作人员在入口处测量体温,在校期间全程戴口罩。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经开入学】获经开区入学最新消息、报名入口、操作流程、学区划分、公办入学政策材料、学校招生简章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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