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医保如何报销

导语 在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关于居民医保如何报销一直是市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将为您解读:1、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本地住院报销指南;2、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指南;3、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报销指南;4、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待遇。

  在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关于居民医保如何报销一直是市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将为您解读:

  1、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本地住院报销指南;

  2、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指南;

  3、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报销指南;

  4、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待遇。一起来看看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本地住院报销指南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名单一览

  二、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指南

  1、城镇居民医保转院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合肥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2、城镇居民医保异地突发疾病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备案电话3536433)。

  3、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流程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持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医保卡到市医保中心(政务环路88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3536433)报销。

  三、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报销指南

  参保人员生孩子出院后一个月内,持户口本、医保卡、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向市医保中心(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3536318)申报。生育补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孩子,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四、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填申请表,持近期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金寨路36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2613036),经市医保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种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电话3536318、35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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