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集体户口与普通户口的区别

导语 常听人说集体户口和普通户口,到底合肥集体户口与普通户口的区别在哪里呢?两者最大区别在于,普通户口(居民户)的公民在婚姻登记、子女户口申报(计划生育内)、户口迁移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

  有关普通(居民)户口与集体户口的定义,始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通俗讲,普通户口就是属于个人自己的户口,有完全的自主权;集体户口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受集体户口管理部门的制约,不完全具有自主权。

  其最大区别在于,普通户口(居民户)的公民在婚姻登记、子女户口申报(计划生育内)、户口迁移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

  而集体户口在婚姻登记时,需要从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借出属于自己的单页;户口迁移时需要征得集体户口管理部门的同意;新生儿的户口不能申报到集体户口中等。

  简单来说,集体户口就是单位、企业将自己人员统一交派出所管理人口。就出现了集体户口,而普通户口主要指派出所根据本区人有常住地(如自己的房屋)管理的方式,集体户口公用一个户名,每人有各自的户口卡,单位、企业集体管理,个人如需证明材料须持户口卡办理户籍证明。而普通户口的话,就是户口薄了,自己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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