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需提交的材料

导语 您知道合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需提交什么吗?不清楚的话,不妨跟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拟申请实习人员向市律协申请实习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从高中起点开始填写至申请实习之日,含学习和工作经历,要求真实、完整、连续);(两份)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两份);

  (三)实习指导老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此表可在市司法局网站网上办事栏内下载);

  (四)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另复印件两份;

  (五)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属集体户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审核后退回)。另复印件两份;

  (六)凡在我市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交由合肥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另复印件一份;

  (七)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两份;(可在市司法局网站下载)

  (八)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两份;(可在市司法局网站下载)

  (九)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此外,原在各类企业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交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制式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和社会保险停缴证明;原在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则还需要提交人事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另复印件两份;

  (十一)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照一张(须与实习申请表中粘贴的照片同底)。

  拟兼职从事律师实习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需提交前款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另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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