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永久居留合肥办理材料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1、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照正面免冠淡兰色或白色背景照片;

  5、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职称证明;

  6、《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7、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8、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更多关于合肥户口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合肥户口专题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