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赠与公证办理材料是什么

导语 合肥赠与公证办理材料是什么?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设立文件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

  2)赠与书或受赠书文本;赠与合同文本;至少一式四份。

  3)赠与财产有法定产权凭证的,应提供产权证书;其他财产应提供能确认财产所有人的证明材料;赠与财产数量较多应提供赠与财产清单,所有人和共有人应在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4)赠与人或受赠人是单身、夫妻或亲属的,应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离婚证书、结婚证书、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5)赠与财产的共有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涉及国有资产或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应提供主管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7)公证员告知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证】获合肥各类型公证办理指南、办理材料、办理地点、以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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