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指南
导语 合肥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奖励对象:根据合财社[2016]448号文件确定征收隶属关系,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合肥市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非福利企业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份申报上一年度奖励。
申报材料:
1、《合肥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附件8);
2、《合肥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花名册》(附件9);
3、在岗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职工是大学生的另附毕业证的复印件(限2016年7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残疾人大学生);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6、残疾人职工年度的已发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按保障金分级征收确定隶属关系,向同级残联提出奖励申请(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机关为市地税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经开分局、高新分局、新站分局的报市残联),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中的残疾人不限制合肥市户籍,残疾人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共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