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在合肥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快来看看吧!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每年提取一次)

  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提取当期应自付治疗费用

  一、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

  二、住院发票原件;

  三、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温馨提示

  配偶代办公积金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人所有材料)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2~3层

  咨询电话:

  055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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