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工伤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合肥职工工伤认定办理指南,快来看看吧!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等全都有!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为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2.所需提交的材料准确、完整;3.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材料:
咨询电话
0551-63536493
发生工伤了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要多长时间内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认可怎么办?
对社保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在签收之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有争议的,单位不愿意申请怎么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586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