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排污许可发证办理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合肥高新区排污许可发证办理指南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合肥高新区排污许可发证办理指南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已经开始啦,根据分级、分类指导填报原则,第一批企业需要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详情戳附件)。

  划重点,本项工作截止时间3月31日

  同时,还有一批热心的园区环保工作者志愿报名成为本次高新区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辅导员,热心为园区企业答疑解惑,每家都有自己的辅导员哦。完全是志愿服务,不收费滴。详情同样戳附表。

  有问题也可以call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处,电话:65359623;或加QQ群咨询:高新区2020年排污许可工作群640798555。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提示:

  排污单位存在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请清单内的企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开展网上排污登记表填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完成登记工作。

  附件1:应登记管理企业清单(第一批)

  (扫码查看)

  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资料收集清单

  1、账号密码(登录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 ,选择“网上申报”, “注册”)。

  2、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4、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名称及设计年产量(如无设计年产量,需提供上年度总产量)。

  5、固体或液体燃料使用量(天然气、生物质、原煤、无烟煤等) 吨/年。

  6、涉及VOC辅料名称及年使用量(涂料、胶、漆、有机溶剂、油墨等年用量)

  7、废气处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数量。

  8、废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污水治理工艺、数量、处理后废水去向(如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外排等)。

  9、固体废物种类、去向。(涉及危险废物的,需提供具体危废处置单位名称)

  备注:浏览器使用IE9以上版本,如果使用360浏览器需改成兼容模式。

  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填报流程

  账号注册流程:

  1、登录网址(或直接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2、注册后,记住账号密码,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排污登记”进入,点击“登记申请”。

  3、进入填报环节,填写基本信息,逐项填报;

  4、经纬度填报方法

  方法1——是直接进行地图拾取,点击选择,进入地图,放大地图,找到厂区所在位置,点击拾取,对准厂区位置点击,经纬度自动生成,然后点击确定;

  方法2——经纬度换算法,利用手机定位获得的经纬度坐标进行如换算,网址为:http://www.gzhatu.com/du2dfm.html

  5、填写主要产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涉VOCs辅料使用信息表、废气排放信息、废水排放信息、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其它需要说明的信息。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要求填报。

  6、按以上要求填报完全后,若仍有不确定,需要修改的地方,可点击最下方“保存”;若填报无误,点击最下方“提交”即可。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表格(如附件2)

  7.提交后,5-10分钟后重新登录进入后,显示下图看到登记回执,下载回执留存(如附件3)。填报结束。

  如企业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确保填写内容准确。  

  附件2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首次登记 □延续登记 □变更登记)

  注:

  (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16)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除尘器、脱硫设施、脱硝设施、VOCs治理设施等;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分散式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

  (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不含无组织排放。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

  (18)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19)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附件3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样本)

  登记编号:90128593****475475001X

  排污单位名称:XXXXXXXX公司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XX县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128593****475475

  登记类型:□首次 □延续 □变更

  登记日期:2020 年 03 月 10 日

  有 效 期:2020年 03 月 10 日至2025 年 03 月 09 日

  注意事项:

  1.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

  3.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4.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5.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6.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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