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丰疫情期间就业脱贫政策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2020长丰疫情期间就业脱贫政策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2020长丰疫情期间就业脱贫政策

  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确有困难的贫困劳动者,按照每人每年200元,采取政府代缴兜底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 66683300

  推介就业奖励。对成功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社区)或乡村能人,按照成功推介就业的人数,给予25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191

  技能脱贫培训补贴。16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均可参加免费技能脱贫培训。参加培训期间,还可以享受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教育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教育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皖政〔2019〕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人社厅、财政厅《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之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奖补。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以下简称我市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半年以上劳务协议的,分别给予劳动者300元/人·月的岗位补贴和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企业,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191

  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摊位补贴。对小型化、专业化公益性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根据入场招聘企业户数,按照200元/户的标准给予摊位补贴。(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701

  贫困劳动者创业补助。贫困劳动者在我市创办企业实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发放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者,按灵活就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创业贷款贴息政策。(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191

  创业培训补贴。引导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3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对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83120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者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者就业,所创办的企业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贷款额度综合创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确定,贫困劳动者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额度为15万元的贴息贷款。

  办理流程: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83120

  贫困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引导技工院校招收有就读意愿的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就业扶贫驿站补贴。对认定的贫困村就业扶贫驿站,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定额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对认定的非贫困村就业扶贫驿站,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开展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给予补贴。(皖人社秘[2019]235号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办理流程:企业或个人申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咨询电话: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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