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职业资格证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长丰县职业资格证技能提升补贴指南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长丰县职业资格证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仅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申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标准:

  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合人社秘[2017]37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合政[2018]15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合人社秘[2019]201号)市人社局《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流程:个人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或支付宝城市生活申报—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666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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