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丰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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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长丰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受理开班申请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就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给予培训机构500元-2400元/人的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市辖区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可在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生活补贴。(皖政办〔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六类人群向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并拨付培训补贴。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企业对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门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的培训补贴。(合人社秘〔2020〕5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同时登录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培训相关信息。培训考核合格后,企业按照培训合格人数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按照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皖政办〔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同时登录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培训相关信息。培训后职工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按照培训取证人数和对应等级,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安排在职职工到技工院校接受“企业新型学徒制”,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皖政办〔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32号《关于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省人社厅备案,完成培养任务、考核合格后,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资金。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重点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对安排在职职工到技工院校接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企业支付的培养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具体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执行。对开展转岗培训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不低于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贴。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省人社厅备案,完成培养任务、考核合格后,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资金。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对开展转岗培训的企业,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按照不低于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贴。转岗转业培训工种(项目)由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培训工种(项目)与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之下。(皖政办〔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同时登录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培训相关信息。培训考核合格后,企业按照培训合格人数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紧缺职业(工种)省内就业补贴。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合人社秘[2018]537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学校集中向市人社部门申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个人账户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校企培训对接奖励。省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省内民营、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的,根据培训后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人均100元标准给予奖励。(合人社秘[2018]537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拨付资金咨询电话: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6667119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合肥各种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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