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次发布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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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首次发布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团体标准

  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包装应有“一次性使用”字样……4月3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当前复学复课在即,为保障安徽省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T/AQB1—2020)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也是安徽省首个儿童口罩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适用于3-14岁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的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不适用于带有呼吸阀的口罩。标准规定,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按形状分为平面型和立体型,按尺寸大小分为小号(3-6岁)、中号(7-12岁)和大号(13-14岁)三种规格,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口罩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有检验合格证,明显部位应附有清晰可辨的标识,包括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主要原材料执行标准编号,产品类别、规格、尺寸和适用年龄,使用说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小时)及贮存期,消毒方法等内容。

  口罩应便于佩戴,不应有儿童可拆卸小部件。口罩带不应使用系带式、套头式和皮筋紧勒式。口罩在佩戴过程中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对头部活动影响较小。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材料不应染色,应配有鼻夹,鼻夹应由全塑性材料制成。

  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负责人表示,该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解决了目前安徽省市场上儿童口罩没有统一生产标准的现状,有助于规范儿童口罩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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