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可以申请合肥租房补贴,更多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合肥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原落户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已到期,现在只有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人才 可申请租房补贴!
一、对象范围
(一)高层次人才
1.在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下同)、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较强管理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A类和新引进的B、C、D类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下同)。
2.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下同)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在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通过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三)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1.新来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下同)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通过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2.新来军工科研院所、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通过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二、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2.自行租赁住房的,须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3.新引进(新来)时间应在2022年6月16日(含)后。
(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2.自行租赁住房的,须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三)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2.自行租赁住房的,须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3.2022年6月16日(含)后新来我市就业,按规定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且近三年在肥无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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