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规定

导语 此类车辆属于非标准车辆,依法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于已购买使用的此类车辆,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等。

  2021年合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规定:

  关于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此类车辆属于非标准车辆,依法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于已购买使用的此类车辆,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场对当事人及车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告知当事人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存在的隐患,送达政策宣传一封信,由当事人在一封信上签字确认。通过全面摸排信息、政策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逐步引导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使用人放弃使用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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