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合肥正三轮非法营运车辆置换补贴方式

导语 为体现政府关爱,合肥市政府同意对在2008年全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进行第二次置换补贴。

  置换补贴方式:

  1、申请条件。

  车主必须具备《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并作出不改装车辆和不从事载人营运的书面承诺。

  2、资格审核。

  车主凭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置换2008年(2014年)正三轮车主机动轮椅车审核表》。资格确定实行三级联审制度。

  3、回收方式

  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置回收点,由车辆回收企业现场集中回收旧车,并出具回收凭证,回收旧车不得回流市场;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发放符合规定的新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入户上牌手续。

  4、选择不置换新车的,经资格审核后,由有关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向残疾人车主发放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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