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免费置换新车或领半价补贴指南

导语 在2008年全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置换新车或者不置换新车享受货币补贴。选择置换新车的车主,可免费置换新机动轮椅车;选择不置换新车的车主,给予新车价款50%的货币补贴。

  2008年,合肥市开展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工作,收缴非法营运车辆,为残疾人车主配发了新型代步车。2014年,合肥市组织了第一次车辆置换补贴工作。

  如今,这批车辆经多年使用,机械磨损严重,交通隐患增大。为体现政府关爱,合肥市政府同意对这批车辆进行第二次置换补贴。

  01对象和标准

  在2008年全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置换新车或者不置换新车享受货币补贴。

  选择置换新车的车主,可免费置换新机动轮椅车;选择不置换新车的车主,给予新车价款50%的货币补贴。

  02置换补贴方式

  1、申请条件。

  车主必须具备《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并作出不改装车辆和不从事载人营运的书面承诺。

  2、资格审核。

  车主凭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置换2008年(2014年)正三轮车主机动轮椅车审核表》。资格确定实行三级联审制度。

  3、回收方式

  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置回收点,由车辆回收企业现场集中回收旧车,并出具回收凭证,回收旧车不得回流市场;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发放符合规定的新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入户上牌手续。

  4、选择不置换新车的,经资格审核后,由有关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向残疾人车主发放补贴款。  

  03工作步骤

  本次置换补贴工作自5月上旬启动至11月底前完成。

  1、第一阶段(5月上旬)

  对置换补贴对象进行摸底调查。落实经办人员和办理地点,开展业务培训,印制相关资料。

  2、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10月底)

  受理置换补贴对象申请,审核确认。对机动轮椅车进行招标采购。

  3、第三阶段(11月)

  开展旧车(旧车牌)回收和新车(免费安装新车牌)、补贴发放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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