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

导语 从2021年5月25日起,安徽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在合肥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医保电子凭证)中个人账户资金啦。

  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从2021年5月25日起,安徽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在合肥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医保电子凭证)个人账户资金啦。

  保障对象范围

  参加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基本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的人员

  结算规则

  每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全省统一编码的医保目录及时上传明细数据,参保地医保结算平台根据定点零售药店传输的明细数据计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由其个人账户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则按照各统筹地区原政策执行。

  省内异地购药双向结算

  省内异地购药实行双向结算,即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两种形式的省内跨市联网结算。也就是说,省内其他地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刷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合肥市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合肥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到省内其他地市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当地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无需异地就医备案

  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购药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要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以正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

  目前已与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满足信息系统改造技术要求的定点零售药店,都属于合肥市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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