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导语 合肥私立学校6月25日至7月4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8月9日开始,需要了解详情的小伙伴进来看看!

  为做好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20〕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关于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1〕51号)等规定,巢湖市教体局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进一步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合肥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市教体局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学区)要根据本意见,认真制定本校(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公布学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号)关于全面均衡分班要求。

  (三)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的确定、调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执行。我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市教体局批准。

  四、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8月9日开始。2.招生方式。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的方式招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由学校初步审核材料后,集中报市教体局进行网上登记校验。家长无需进行网上报名。3.招生办法。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6月25日至7月4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于7月15日至20日进行补录招生。

  2.招生方式。民办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组织一次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我市民办学校在巢湖市范围内招生,经合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合肥市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民办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规定,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各学校出台重大招生改革办法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报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再实施,并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招生行为的监管,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市教体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导部门将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

  (三)严惩违规行为。市教体局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计入年检等处理。合肥市将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和网上报名系统录入率纳入2021年合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利用报纸、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媒体,深入、细致解读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要设立咨询电话,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全面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五)严格防疫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合肥市、巢湖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线下报名登记、审核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入学报到、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等工作。要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防控预案和处置方案按规定报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咨询电话:82621348、82620730(基教科)

  投诉电话:82620092(纪检监察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巢湖入学】获取2023巢湖小学初中入学政策(公办+民办),报名入口/操作流程/学区划分,各学校咨询电话、摇号录取结果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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