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通知

导语 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一、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

  二、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调整为满六个月。

  【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提取政策

  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

  二、贷款政策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合金管办〔2024〕3号——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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