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务工户口迁移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导语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给出了合肥务工户口迁移的一些申请条件和材料,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凡在我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办理本人落户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或投靠。

  二、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

  2.劳动合同

  3.人社部门出具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4.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个人或单位《房屋权属证书》、《公房使用证》、《房屋租赁证》及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5.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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