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婚姻登记跨省办理条件

导语 自今年6月1日起,合肥市所有婚姻登记机构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

  合肥婚姻登记跨省办理条件:

  1、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安徽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离) 婚登记。

  2、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户籍均不在安徽省但只要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可以凭有效居住证件到发放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离) 婚登记。

  3、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离) 婚登记。

  4、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非现役军人方在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 婚登记。

  5、跨区域办理离婚登记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取安徽婚姻登记预约入口,查看预约结果,结婚办理条件/材料(照片)/流程/地点,办理地点及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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