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导语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二、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额与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基数。

  三、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人在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随时提取公积金。

  四、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五、缴存人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原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合肥公积金余额查询、缴费明细,办理指南,贷款额度,贷款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