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导语 合肥市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 类)、市级领军人才(D 类)、高级人才(E类)进行分类认定。

  合肥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A类-认证条件

  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引领重大原始创新、参与科技战略顶层设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

  B类-认证条件

  相当于上述层次,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的人才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且连续3年工资性年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中国500强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近5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的人才

  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国医大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C类-认证条件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全国优秀教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省特级教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近5年获得,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者

  全国技术能手,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近5年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者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者

  “江淮杰出工匠”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江淮名医”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全国模范教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安徽省政府“黄山友谊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省工程勘察大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相当于上述层次,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

  安徽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的科技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

  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类上市公司、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且连续3年工资性年收入在150万元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

  D类-认证条件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类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工作,在生产一线岗位获得本领域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类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工作,获得本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行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类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工作,急需紧缺一线生产及研发技术骨干,且连续3年工资性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近5年获得,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者

  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庐州杰出工匠,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2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有海外三年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来肥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近5年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者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在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类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工作,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且连续3年工资性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带头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外国专家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一等、特别资助)的出站留(来)肥博士后,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合肥市名医(名中医、名专家)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安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带头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政府“合肥友谊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享受合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前2位作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安徽省“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相当于上述层次,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近5年获得,具有博士学位,且作为主持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者

  合肥市教育名师(名校长、名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技能大奖获得者,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2位完成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首席专家,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合肥市50强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安徽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并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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