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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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首次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办理条件

本市市辖区行政区域内(蜀山、包河、庐阳、瑶海区)无建筑物、构筑物或有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房屋登记的非工业用地。

办理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 份);

2.法人代表人证明(原件1 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 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提供原件核对);

4.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 份);

5.授权指界委托书(原件1 份);

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件1 份);

7.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1 份);

(2)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发票(复印件1 份,原件核对);

(3)规划平面图(复印件1 份);

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划拨决定书及附图;

(2)涉及划拨价款的,提供缴纳证明等;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接受申请——初审——地籍调查和界址测量——审核——公告——市政府批准登记——交纳规费——发证

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

1.土地初始登记:

(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面积在2000m2(含)以下每宗收200元,超过500 m2 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面积在1000 m2(含)以下每宗收100元,每超过500 m2 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事业单位土地面积在5000m2(含)以下每宗收300元,每超过500m2 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在100 m2(含)以下每宗收13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证书工本费:简装每本10元、精装本每本20元,农民建房的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

办理时限:报件齐备、规费缴清的,在12 个工作日内完成(含地籍调查、界址测量10 个工作日,不含初始登记的15日公告时间及用地单位四邻签字盖章时间)。

办理地点

合肥不动产中心市直中心:

包河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2层

各区不动产中心网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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