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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新政策二孩生育登记超生罚款
合肥二孩新政策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6-20 14:15:07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可再生一个子女的条件: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4、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农村户口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已有一孩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2、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3、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4、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5、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注意:夫妻一方是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适用农村户口关于二孩的规定。

二孩与二胎区别

二胎:

如果一对夫妇,在头胎就生了多胞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话,就不再享受全面二孩的政策范围之内。

全面二孩:

全面二孩的政策指的是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而不是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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