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居民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2566元(3547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
3.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持有市区居住证;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8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流程
1、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并提交申请材料
注: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获得实际居住地社居委填写的调查表和签署的意见后,申请人凭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并提供身份、婚姻、学历、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原件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
合肥市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或者街道办申请。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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