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就业单位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
4.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1.合肥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就业协议书》等相应材料给学校即可,学校会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2.参加合肥自考的毕业生携带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等材料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
1.安徽省《就业报到证》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统一发放,在学校就可领取。
2.参加合肥自考的可以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报到证。
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C2
电话:0551-2999733、2999735、2999737、2999739、2999741。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公交线路:109、111、133、135、138、145、146、163、705、902路至合家福购物广场,135、138、145、163、705、902路至世纪阳光花园。
每年的6月28日后,《就业报到证》由省教育厅于6月25日统一打印。参加合肥自考的毕业生可以自行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日办结,特殊情况3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就业报到证》工本费15元
注:补办费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