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资规定

合肥市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合肥市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合肥市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加班工资规定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病假工资规定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举例计算

如,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60元/月,最低日工资即为2060元÷21.75天=94.71元。病假只发最低工资的80%,如果请假4天,4天工资为274.67元,只发放219.7元。

产假工资规定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举例计算

如,某人正常工作月工资为4000元,产假规定工资、福利与正常一样,所以,产假月工资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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