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的。

  相关阅读:

  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