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庐阳区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对象及标准
导语 2016合肥庐阳区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对象是哪些?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2016合肥庐阳区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庐阳区户籍;
2、属于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或者家庭中含有因重病、重残而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成员;
3、由省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成人类在校大学生(含大专)。
救助标准
1、考入各类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和第三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2、考入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第二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3、考入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申请助学救助时,需如实提供家庭户口本、城乡低保证和本人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费发票原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凡申请救助者,由本人在每年8月上旬向户籍所在地社(村)居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庐阳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审批表》,社(村)居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中心)审核;
3、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调查复核,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4、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批准享受救助的对象,由区民政局委托社(村)居委在辖区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5天。对群众有异议的,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调查核实。对于申请或举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或取消其被救助资格,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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