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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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办理指南
(一)文件依据
《合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援企稳岗相关补贴操作办法》(合人社秘〔2020〕25号)
(二)申报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2月10-5月10日)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受理条件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四)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
2、合肥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
3、合肥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申请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5)
4、因疫情无法返回武汉就业人员相关证明(一份)
5、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号(系统查询)
6、新增人员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
通过安徽就业网(http://ygjy.ah.gov.cn/)向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新增就业补贴申请,人社部门自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过短信等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纸质版于审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地人社部门,经财政审批后拨付到企业设立的银行账户。
(六)申报时间
2020年3月30——2020年6月20日
(七)申报地址
瑶海区裕溪路1619号(教体局9楼)9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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