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保险参保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合肥市生育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1:单位参保

  由单位代扣

  2:居民医保

  参保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肥各类学校学生;

  (四)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参保办法

  (一)已参保居民。上年度已参保居民可以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居民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的,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续保缴费,或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用。

  (二)新参保居民。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由社(村)居委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代收代缴医保费用,打印《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

  (三)中小学生。中小学生参保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

  (四)高校学生。在肥高校学生,由所在高校组织参保缴费登记。、

  (五)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六)其他人员。

  1. 未在参保期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专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碍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可到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

  2.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合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生育津贴领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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