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有哪些?
导语 合肥警方发布《关于联合征求〈合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就初步划分的市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向社会征求意见。让我们来看看具体信息吧。
一、合肥市区:
重点管理区域
瑶海区:辖区范围内
庐阳区:辖区范围内(三十岗乡除外)
蜀山区:辖区范围内(小庙镇仅限于小庙社区、拐岗社区)
包河区:辖区范围内
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高刘街道仅限于高刘社区、长岗社区)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一般管理区域
市区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二、肥西县
1:肥西县重点管理区域
上派镇:
新华社区、青年社区、紫蓬社区、卫星社区、南郢社区、派河社区、古埂社区、爱和社区、四十埠社区、馆驿社区、肥光社区、绿锦社区、芮祠社区、锦园社区、新站社区、金星社区、方岗村、灯塔村
桃花镇:
翡翠社区、染坊社区、繁华新园社区、柏堰社区、顺和家园社区
肥西经开区:
顺美社区、桃花社区、大柳塘社区、二十埠社区、华南城社区
柏堰科技园:
柏堰雅苑社区、香樟花园社区、锦绣怡园社区;
三河镇:
杨婆社区、二龙街社区、北街社区、南街社区、中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2:一般管理区域
肥西县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三、长丰县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一览
经长丰县公安局会同长丰县城管局协商拟划定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如下:
双凤经开区
滁河干渠(双墩交界处)以南、梅冲湖泄洪渠以东、北城大道(庐阳交界处)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
双墩镇
泉河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外加北城世纪城三期)、滁河干渠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外加双墩老镇区区域);
岗集镇
岗集社区;
水湖镇
老水厂路以南、西S311省道以东、南二环道路以北、商合杭高铁以西;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四、肥东县
重点管理区域:
店埠镇:新城、花园、对河、东纺、和平、古河、光大、镇南、镇西、唐杨、青春、排头、镇北、中心、定光、双桥、安乐等17个社区;
撮镇镇:撮城、瑶岗、先锋、龙塘、振兴、新安、唐安、大费、建华、马桥、大郭等11个社区;
长临河镇:长临河镇回迁安置小区、新建小区、特色小镇以及长临河镇镇区范围内;
肥东经济开发区:三十埠、陈大郢、墩塘、燎原等4个社区;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合马路以北行政区域内;
一般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五、庐江县
1: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2:一般管理区域
庐江县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庐江县养犬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示意图
六、巢湖市:
重点管理区域: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亚父街道办事处、天河街道办事处、卧牛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一般管理区域:
巢湖市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一般管理区域可以参照重点管理区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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