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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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我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依法治教,根据《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经区管办【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我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市、区上级有关招生文件、政策规定要求,规范招生。
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经区管办【2020】12号)中划定的学区,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或社会发展局批准。
1.本学区居民子女入学
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我校招生办现场审核材料。报名时间为7月11日-7月13日,回户口所在地单独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1日。
温馨提示:报名时,须出具:①学籍表(毕业学校盖章的原件),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户口簿,④独立产权房产证(这三项同时提供复印件)。
2.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5日-7月26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3—8月4日)到我校招生办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学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所有材料复印要上交)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以下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5日-7月26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3—8月4日)到我校招生办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学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1年(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我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建议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军人子女。①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执行。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文件执行。
(2)境外人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我校学区内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于7月25日-7月26日(8月3—8月4日补报名)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报名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独立产权房产证(或相关房产安置、入住证明)、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4)我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与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我校学区内房产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校学区内房产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学区内房产实际居住。
(5)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为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在我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符合第4、5类入学条件适龄少年儿童,确需在我校报名点登记的,应在上述相应时间段持登记必备材料,来我校办理登记。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招生期间师生及家长的健康安全,每半天只接受100名学生材料审核(现场发号)。请家长及工作人员做到:
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家长、学生不得入校;
近14天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入校;
主动扫码,并出示安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不得入校);
全程佩戴口罩;
排队时保持1米安全距离;
交材料前自觉洗手消毒;
7.自觉接受学校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守稳
副组长:张克会、韩荣贵、杨辉
成 员:孙自海、罗榕、黄传银、张中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办理与协调。
主 任:张克会 副主任:孙自海
成 员:罗榕、黄传银、王明刚、汪家俊、高坤勇、刘锋、庞婷婷、耿健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管理
我校将组织参与本年度招生工作的有关同志,认真学习市、区招生文件精神,吃透文件要求,增强招生过程中的政策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的自觉性。
(二)强化招生宣传
利用宣传栏、家长会、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招生疫情防控要求。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学区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积极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招生监督
按照《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0〕57号)和《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经区管办【2020】12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附:
1.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招生咨询电话
2.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学区文字说明
3.合肥六十八中2020年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1: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招生咨询电话
63860898、63860868-8002、63860868-8005
附2: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2020年学区文字说明:
1.芙蓉路东南,翡翠路以西,繁华大道以北;
2.翡翠路以东,沪陕高速以南,繁华大道以北,金寨路以西。
备注:含九溪江南小区、一里洋房小区、禹州华侨城小区、华宇未来城、肥西染坊一期二期、西城秀里小区。
附3:合肥六十八中2020年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安排 |
7月11日—13日 |
学区内“两个一致”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
7月19日 |
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在外就读的七年级新生单独入学报名 |
7月25日—26日 |
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
8月1日 |
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七年级新生入学补报名 |
8月3日—4日 |
随迁子女入学补登记 |
8月20日前 |
发布录取结果,将所有新生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
9月30日前 |
上报招生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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