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划定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划定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经长丰县公安局会同长丰县城管局协商,拟划定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及一般管理区域如下:
重点管理区域:
双凤经开区:滁河干渠(双墩交界处)以南、梅冲湖泄洪渠以东、北城大道(庐阳交界处)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
双墩镇:泉河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外加北城世纪城三期)、滁河干渠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外加双墩老镇区区域);
岗集镇:岗集社区;
水湖镇:老水厂路以南、西S311省道以东、南二环道路以北、商合杭高铁以西;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一般管理区域:
长丰县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养犬】可获合肥养犬举报平台入口、举报流程、狗证办理指南、狗证登记点、养犬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