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包括2020年10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含预购商品住房)等。
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1、2020年10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含预购商品住房)。
2、2020年10月1日至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转让记录。
3、应在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6个月申请购房补贴。
备注: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与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在安居期限内,申请人可申请调剂选择免费租住或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之月起,自行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不再免费提供租赁住房。
(一)“高层次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
2、根据合肥人才分类认定文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
3、申请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肥重点产业企业工作。
(二)“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
2、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肥工作,按规定在合肥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在肥无参保记录;
3、非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
备注: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合肥市工作的,可视同2020年10月1日以后来合肥市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安居补贴】可获合肥重点产业人才补贴申请入口和指南、名单公示、重点产业企业名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