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常见问答

导语 合肥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更多政策解读及答疑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常见问答:

  1.“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时间如何界定?

  答: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本政策中,“在肥无自有住房”如何界定?

  答:在肥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申请人婚姻状况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情况,采取“诚信承诺制”。

  3.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为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并新登记参保的(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在肥无参保记录的,视同新登记参保)。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作的,可视同2020年10月1日以后来我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4.已享受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能否按新政策规定的标准享受租房补贴?

  答:已享受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从2020年10月1日之后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发放,发放时间累计计算。

  5.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如何判断租住社会住房居住?

  答: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租赁住房的,以在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为标准。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四县一市租赁住房的,以在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为标准。

  6.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时,实际租金低于文件规定标准时,是否需要就低发放?

  答:不需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

  7.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租赁国有租赁公司住房时,选房顺序如何确定?

  答:在对应面积标准内,原则上按照申请租房的时间顺序选房租住。

  8.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房,如何界定?

  答: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在肥(不含四县一市)无住房登记信息,可购买首套自住房。

  9.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享受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如何界定?

  答: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在市区购买住房,可享受户籍家庭购房政策。

  10.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此政策如何执行?

  答: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后,应在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或存量住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一次性发放。“在肥”指合肥市所有行政区,含四县一市。“首次”指申请人家庭户名下在肥无房,且2020年10月1日至购房之时,在肥无房产交易记录。

  11.重点产业企业人才2020年10月1日后,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不符合人才层次要求,但后期达到条件,能否申请购房补贴?

  答: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达到申请条件的,自达到条件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

  12.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先免费租住人才公寓、国有租赁公司房源或享受租房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免交的房租或享受的租房补贴是否需要在购房补贴中扣除?

  答:不需要。

  13.哪些人才可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或10万元的购房补贴?

  答: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为B、C、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购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

  14.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如何执行?

  答:每年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择优按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15.重点产业企业市外柔性引进人才,“市外”包不包括中央、省属驻肥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答:包括。

  16.企业通过项目合作柔性引才,如何界定?

  答:须是2020年10月1日以后结题的合作项目,每年通过项目评审的方式,组织甄别遴选。

  17.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间,人才层次和人才学历提高后,补贴标准是否相应提高,发放时间怎么计算?

  答:实时提高至相应标准,发放时间累计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安居补贴】可获合肥重点产业人才补贴申请入口和指南、名单公示、重点产业企业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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