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导语 2021年巢湖继续实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采取摇号录取的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巢湖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范围
继续实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采取摇号录取的方式。2021年,我市民办学校在巢湖市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巢湖市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市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市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6月30日满半年,且有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2022年及之后招生,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市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巢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预约的线下审核时间内到市教体局视频会议室(市教体局大院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市教体局审核并报合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经市教体局同意,报合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合肥市范围内招生。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补录,民办学校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入学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各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2021年“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合肥市、巢湖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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