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哪些医院能开?

导语 长丰县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三个医院可以开具,分别是长丰县人民医院,长丰县中医院,长丰县双凤工业园区医院。

  1:长丰县人民医院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

  0551-66680440

  2:长丰县中医院

  长丰县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0551-66664299

  3:长丰县双凤工业园区医院

  阜阳北路与金海路交口向西100米

  0551-66396120

  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有哪些?

  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三、办理接种禁忌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禁忌证明】获取合肥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办理点,办理指南,如何开具证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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