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长丰县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导语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2021下半年长丰县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长丰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理确认点,其申请材料也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提前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于10月25日至11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自行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七项),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排队进行体检。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申请人在10月25日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长丰县教育局现场受理确认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段: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受理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七项第一条)。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长丰县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驻长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已经取得的相应合格学历。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和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网的认定结果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12月31日前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参与申请人现场确认登记邮寄信息并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每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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