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关于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导语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宿州等多地陆续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为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镇(园区),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庐单位: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宿州等多地陆续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为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单位管理。各镇(园区)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不举办线下50人以上的各类会议、培训、演出、年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或所属镇(园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履行报批手续,超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控个人行为。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三、压实主体责任。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庐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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