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范围

导语 对违反限行规定、违反规定载货及载人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的一并处罚。

  巢湖市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范围

  一、禁止通行区域和道路

  巢湖市主城区以下区域(道路)全时段禁止通行和禁止停放,车辆需通过禁行道路路口的,可以借道穿过。

  1、禁行区域(含区域内所有道路):世纪大道、官圩路、西坝路、银屏路、龟山路、长江中路、太湖山路的合围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路面);

  2、禁行路段:半汤路(长江中路至姥山路)、姥山路(玉泉路至金湖大道)。

  二、通行规定

  (一)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违规三轮车四轮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以及其他车辆要素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非标准车。按照非标准车通行规则通行。

  (二)上述车辆在允许通行的道路及时段内上道路行驶时,有条件的在辅道内通行;未专门设置辅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

  (三)载货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用于载人,载货尺寸不得超过车身。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限行规定、违反规定载货及载人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的一并处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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