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疫情期间免收企业房屋租金政策

导语 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

  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13号)文件精神,规范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中免收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

  (一)支持对象。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标准。本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免租期间为2022年2-6月,共5个月,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实施。

  (三)申报流程。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免租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字样之一)、租赁合同等资料,出租方进行审核后落实免租政策。

  (四)咨询电话

  市国资委,联系电话:63536568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63538850

  免租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联系电话(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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