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原文

导语 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布2022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6月3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布2022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6月3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2022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优先安排“两证一致”适龄幼儿

  (一)坚持合法规范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坚持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入园原则,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高新区户籍幼儿同等收费标准。

  (四)坚持划片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按照辖区内“划片就近入园”原则,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五)坚持分批分类招生原则。2022年幼儿园招生实行先公办后民办招生政策。继续施行分类招生政策,即优先安排幼儿园对应小区“两证一致”业主适龄幼儿,在学位富足时,依次向小区“有房无户”、整个高新区“两证一致”、“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的适龄幼儿及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幼儿招生。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其后原则上不予认可。

  二、招生时间

  公办园7月3日至20日招录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办幼儿园在7月3日至20日期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含摇号招生)民办幼儿园在7月21日至25日期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对象

  8月31日满三周岁儿童

  幼儿园小班新生招收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三周岁(无传染疾病)的儿童,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

  四、录取条件

  不同情况分批次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在高新区“有房无户”、“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建民营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在高新区“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三)民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实际居住在高新区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各类幼儿园若出现当期批次招生登记报名的幼儿超过开设班级学位,将在社会事业局、社区中心、家长代表三方监督下,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各批次在公示前,幼儿报名材料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社区服务中心、属地派出所审验后方可公示。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高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2.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二)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截止2022年8月31日居住满半年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经人事部门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4.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6.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7.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三)其他情形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六、招生程序

  6月30日前到相关幼儿园登记

  (一)做好招生预测。5月31日前,社会事业局联合各社区,结合配套小区和周边小区实际情况,做好新生摸底、预测以及班级开设等工作。

  (二)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社会事业局备案。经备案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须向社会公布,在小区出入口、幼儿园公示栏及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登记并公示报名信息。6月3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信息在小区出入口、幼儿园公示栏及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招收和新生信息备案。7月3日-7月25日,各园按方案启动招生,按照先公办再民办的顺序开展。8月10 日前,各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报社会事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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