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纳入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导语 全市范围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均全部临时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合肥市纳入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合肥市临时纳入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2.31).xlsx

  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纳入门诊救治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新冠感染门诊救治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全市范围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均全部临时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新冠报销】可获合肥新冠感染报销结算办法,报销比例,可报销机构名单,医保支付药品名单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