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肥西500万消费券使用规则+领取指南

导语 1月14日上午10点,肥西县开始发放500万消费券,餐饮百货家电消费券以及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领取指南如下。

  2023年春节肥西500万消费券使用规则+领取指南:

  一、餐饮百货家电消费券:

  1、领券方法:

  扫描识别二维码,登录小程序;

  活动开始当天进入灵西消费券通道;

  点击领取;

  返回“ 我的”查看“优惠券"

  2、餐饮、百货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券在指定商家使用时,需选择微信支付方可进行优惠抵扣,适用商品或服务以店解释为准。

  消费券仅适用于到店消费, 单次消费、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消费券可与 商家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不可提现转赠、售卖,过期作废。

  使用消费券后, 如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予退还)。

  活动期间,商家仅对实付金额向用户开具发票,优惠金额不开具发票。

  二、汽车消费券:

  1、领取方式:

  消费者前往以上门店直接领取

  2、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➊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车辆,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购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车辆,可使用2000元消费券;购30万元以上车辆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

  ❷本消费券为肥西县人民政府官方补贴,使用对象为购买非营运性质车辆的个人消费者。

  ❸在指定商户(报名参与的限上商贸企业)购车时,方可使用。

  ❹本消费券有效期领取当天至2023年2月28日,不可提现、转赠、售卖。

  ❺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发送【消费券】可获取合肥最新消费券消息、领取指南、领取时间、领取入口、使用门店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