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巢湖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根据《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保障实施方案》,巢湖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详见正文。
2023巢湖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四个街道办事处,下同)居民户籍,并在市区社区内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时为当前连续12个月内(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本地(我市)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90%;
(3)申请家庭在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且家庭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确定 1 名年满 18 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居民申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毕业未满5年;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5)在市区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安徽省居住证》;
(2)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4)在市区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2020年1月份以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具有房产转让行为(因重大疾病和重大变故情形转让除外);
(2)申请人及其配偶正在享受其它形式的住房保障或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家庭在市区内拥有非住宅形式的其它房产;申请人子女有2套及以上市区内住房;
(3)两年内存在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者拥有购置价在 10 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5)市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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